Article 32

In force

历史建筑实行分类保护,根据历史建筑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以及完好程度,分为特殊保护、重点保护、一般保护。

特殊保护的历史建筑,不得改变建筑的外部造型、饰面材料和色彩,不得改变内部的主体结构、平面布局和重要装饰。

重点保护的历史建筑,不得改变建筑的外部造型、饰面材料和色彩,不得改变内部的重要结构和重要装饰。

一般保护的历史建筑,不得改变建筑的外部造型、色彩和重要饰面材料构件。

历史建筑的具体分类及保护办法由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Local Regulations · 自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