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In force

在历史文化名城的环境协调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保护与其依存的自然景观与人文环境,不得影响视线通廊,新建、改建的建(构)筑物的形态、风格、色彩应当与周边环境风貌相协调。

Local Regulations · 自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