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确定应急备用水源,保证本行政区域应急生活供水。有条件的地区应当确定第二水源。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区域发展规划,将水质良好、水量稳定的大中型水库、河道、湖泊等作为预留饮用水水源地。

Local Regulations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3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