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自职责,落实消防责任,加强对火源、电源以及易燃易爆和可燃物品的管理。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实施监理。
施工作业区应当根据消防技术标准设置临时消防给水设施和临时消防车通道,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尚未竣工的建筑物不得投入使用。
因建筑施工需要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