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

对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依法实行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制度。建设单位在申请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时,应当如实提供建设工程相关文件材料。

其他建设工程实行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制度。建设单位应当在申请施工许可或者申请批准开工报告时,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并如实提供建设工程的相关文件材料。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