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4

In force

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汀江流域水环境质量状况公报。

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公开汀江流域重点排污单位水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

Local Regulations · 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