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9
In force汀江流域保护实行河长制,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河长责任体系,并由所在地公安机关在市、县、乡对应的河段设置河道警长,分级分段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汀江流域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工作。
河道专管员负责有关河段的日常巡查及其情况报告,配合有关主管部门现场执法和涉河涉水纠纷调处等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