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7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科普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科普经费保障机制,逐步加大科普经费投入力度,通过购买服务、项目补贴、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科普事业发展。

负有科普工作职责的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安排开展科普工作的相应经费。

Local Regulations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