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在不改变传统风貌建筑的外观风貌及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保护责任人可以进行外部修缮、日常保养、内部装饰、添加设施等活动。

涉及加建、改建、扩建的,保护责任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镇人民政府在作出规划许可前,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和征求公众意见。建筑工程开工前,应当取得施工许可证;属于限额以下小型工程的,按照本市限额以下小型工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加建、改建、扩建应当保持传统风貌建筑原有外观风貌。

Local Regulations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