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2

In force

自治州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禁毒工作职责的,由上级机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追责问责。

Local Regulations ·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ne 26,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