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

专用停车场管理者应当制定并落实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居民住宅区配建的停车泊位不能满足业主停车需求的,在不影响通行,且符合规划、消防安全、绿化等规定的前提下,经法定人数的业主同意,可以统筹利用业主共有的道路、城市道路规划红线外与建筑物外缘之间开放式场地或者其他场地设置停车泊位、停车设施。

Local Regulations · 张家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