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已注册的澳门医疗人员在合作区执业应当遵守内地医疗、卫生、药品管理及诊疗护理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期限从事相关执业活动,并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定期考核。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对聘用澳门医疗人员的管理和培训,不得使用未注册的澳门医疗人员从事相关执业活动,不得超出执业证书载明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期限安排澳门医疗人员从事相关执业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