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3

In force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公共人才服务机构的建设,统筹布局各级公共就业服务网点,充分挖掘区域就业服务资源,向劳动者提供便利可及的公共就业服务。

支持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依托相关公共就业服务资源,举办公益性就业创业服务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