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革命遗址保护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和机构拟订本级革命遗址的认定标准。
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退役军人工作、教育、财政、自然资源、民政等有关部门和党史研究等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革命遗址保护管理相关工作。
革命遗址属于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或者烈士纪念设施的,分别由文化和旅游、住房城乡建设、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负责保护管理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云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