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在南门岭公园举办体育、展览、宣传、纪念等公共活动,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举办的活动应当健康、文明,符合南门岭公园的性质和功能,在指定的范围和时间内进行,不得损害环境、景观和设施。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南门岭公园开展红色精神、环境、健康、科普、法治等多种主题和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