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网格化管理服务条例
- Issuing authority
- 黑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Promulgated
- May 9, 2023
- In force from
- June 1, 2023
- Articles
- 34 articles
(2023年3月22日黑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2023年4月27日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
Chapter 1总则
本条例所称网格化管理服务,是指以网格为基本依托,坚持党建引领,统筹基层管理服务工作,整合各方力量,运用数字化、信息化等技术手段,为群众提供服务和进行管理的活动。
政法委(综合治理)牵头,民政、营商环境、数据管理、公安、信访、税务、司法行政、城市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督管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卫生健康、民族宗教、农业农村、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以下简称网格联动部门)协同,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应当发挥职能作用,协助做好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
供水、排水、燃气、供热、供电和物业管理等单位(以下简称网格服务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网格内相关服务工作。
街道(乡镇)网格化管理服务机构负责本辖区内网格化管理服务的指挥调度、联动处置、跟踪反馈等工作,负责网格员管理、教育培训和年度考核。
社区(村)网格化管理服务机构负责实施本辖区内网格化管理服务事项,指导和督促网格员履行职责,负责网格员日常考核。
Chapter 2网格和网格长、网格员
城市以居民小组或者住宅小区、若干楼院为单元划分网格,农村以村民小组(自然村)为单元划分网格。
规模较大的行政中心、商务楼宇、商厦市场、学校、医院、园区、企事业单位等可以划为专属网格。
网格的划分和调整情况应当报市网格化管理服务机构备案。
网格长是所在网格管理服务工作的总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网格内的管理服务事项。网格长由社区(村)党组织、居(村)民委员会组成人员担任。同一网格长可以对应多个网格。
网格员是在网格中从事管理服务工作的人员,负责管理服务事项的办理、处置、反馈,包括专职网格员、兼职网格员和专业网格员。
专职网格员原则上向社会统一招聘,实行聘用制。每个网格至少配备一名专职网格员。
兼职网格员可以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党员、社区(村)自管党员、人民调解员、社会组织成员以及志愿者等人员担任。每个网格配备若干兼职网格员。
专业网格员由网格联动部门、网格服务单位指派,负责本部门(单位)职责范围内网格管理服务事项。同一专业网格员可以对应多个网格。
专属网格的网格员由所在单位配备,负责本单位网格管理服务事项,接受网格长的指导。
专属网格所在单位应当在主要出入口显著位置公布网格名称、区域范围和专属网格员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Chapter 3网格管理服务事项
(一)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社会文明风尚;
(二)采集、录入网格内人、地、物、事、组织等基础数据、动态信息;
(三)通过走访巡查等方式,了解收集社情民意,反映群众诉求;
(四)排查、上报网格内各类矛盾纠纷,并协助有关部门和组织做好矛盾预防和化解工作;
(五)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网格内社会治安防控、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协助开展反间谍、反邪教等安全防范,协助开展公共卫生、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预防处置;
(六)排查走访网格内弱势群体和特殊人群,并协同有关部门和组织开展心理疏导、救助和帮扶;
(七)为网格内居(村)民提供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卫生健康等事项的咨询、引导等服务;
(八)通过网格管理服务信息系统数据,分析研判本辖区社会治理态势,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九)协助开展网格内民族团结进步、平安建设和文明实践创建等活动;
(十)其他管理服务事项。
网格管理服务事项实行准入和退出调整机制。
网格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当举止文明,佩戴网格员标志标识,并主动出示工作证件。网格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网格员有权拒绝承担网格管理服务事项清单以外的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网格员依法开展工作或者对网格员进行威胁、侮辱、殴打等行为。
(一)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二)利用工作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三)在工作中弄虚作假、推诿拖延;
(四)态度蛮横、行为粗暴或者故意刁难管理服务对象;
(五)其他违纪违法行为。
Chapter 4网格联动共治
县(市、区)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突发事件、重大安全隐患以及需要多部门解决的问题。
网格化管理服务机构应当与网格联动部门、网格服务单位建立联系沟通、协调处置机制,及时办理网格服务事项。
社区(村)可以划分微网格,设立楼栋长、单元长(组长),实现精细治理、精准服务。
网格事项办理实行限时办结制度,承办部门(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管理服务事项,并反馈办理结果。
需要向群众反馈办理结果的,由网格员进行反馈;需要现场核实的,网格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进行核实。
网格化管理服务机构应当加强网格信息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完善信息使用分级准入制度,确保数据使用安全。
网格联动部门应当将网格管理服务有关业务信息、数据资料与网格化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对接融合,实现数据共享。
Chapter 5保障措施
网格化管理服务机构负责对网格联动部门考核,上级网格化管理服务机构负责对下级网格化管理服务机构考核。考核应当将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标准。
街道(乡镇)网格化管理服务机构应当对网格员进行入职前培训,网格员经培训合格方可持证上岗。
街道(乡镇)网格化管理服务机构应当为专职网格员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保障待遇,为专、兼职网格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专职网格员按照规定执行带薪休假制度。
对在网格化管理服务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表现突出的网格长、专职网格员,在街道(乡镇)等事业单位招聘、社区工作者定向招考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Chapter 6法律责任
网格员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或者侵犯单位、个人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