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2
In force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入职查询制度。招录教职员工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拟录用人员进行思想品质、心理健康状况评估和身份核查,不得录用属于教育领域从业禁止范围内的人员。
学校应当对教职员工定期开展核查,发现存在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当立即停止其工作并按照规定处理。
学校发现教职员工患有精神性疾病、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情形,应当对该教职员工及时采取必要措施。
Local Regulations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