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

公共机构和场所应当使用节水设备,配备完善的用水计量设施,加强日常用水管理。

高耗水服务业应当配备循环用水设备,优先使用再生水。

Local Regulations · 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