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6

Amended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鼓励、引导重要湿地所在地区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采取定向扶持、产业转移、吸引社会资金、社区共建等方式,推动湿地周边地区绿色发展,促进经济发展与湿地保护相协调。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