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4
In force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三款、第三十五条第三款规定,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未依法履行规定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义务或者动物、动物产品的运载工具在装载前和卸载后未按照规定及时清洗、消毒的,由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由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委托动物诊疗机构、无害化处理场所等代为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Local Regulations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