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

市、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培育扶持有地方特色的旅游平台,利用浙东唐诗之路沿线诗画、山水、佛道、名人等文化资源,培育体现浙东唐诗之路文化内涵的精品旅游主题线路,推进诗路文化与旅游发展的深度融合。

市、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推进重点旅游景区提升工程,增加浙东唐诗之路文化内涵,建设具有国内外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景区群。

Local Regulations · 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