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管委会依托增城区人民政府以合署办公等方式实施行政管理和社会治理,促进开发区与行政区协调发展。

管委会应当在管理体制、审批服务和运营模式等方面进行创新,建立健全适合增城开发区发展需要的管理模式,委托社会组织承接专业性、技术性或者社会参与性较强的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支持各类市场主体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依法参与增城开发区的投资建设、资源配置使用以及运营服务等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