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市人民政府应当引导科技、教育资源向广州科教城集聚,在广州科教城周边布局高新技术企业与机构,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建设集职业教育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研发和创业孵化于一体的国际一流科技教育融合发展区,打造产业人才和技能人才高地。对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符合条件的,按照国家规定比例抵免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市人民政府支持增城开发区建设国际化人才创新创业示范区,将侨梦苑华侨华人创新产业聚集区纳入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培养高地,探索开展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对港澳台及国外创新创业人才施行签证、工作、居留、税收、教育、医疗等方面的人才政策,营造国际化的人才工作生活环境。
Local Regulations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