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商务、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等部门建设潮汕菜美食文化城(街),在小公园开埠区等历史文化街区、村镇的保育活化中融入潮汕优秀饮食文化,利用文化节、旅游节、展销会以及乡村旅游等平台展示推广潮汕菜特色品牌。
市、区(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开展下列活动:
(一)举办潮汕菜烹饪技能大赛等潮汕菜特色品牌主题活动,结合潮剧、潮乐、工夫茶、潮汕工艺、潮汕民俗等传统文化,积极传播、推广潮汕优秀饮食文化;
(二)潮汕菜特色品牌经营者充分利用潮商和海外华侨的商业网络资源,采取合作经营、特许经营、培训潮汕菜人才等方式,向海内外输出潮汕菜特色品牌;
(三)潮汕菜特色品牌经营者参加国际国内重大美食节、比赛、展会等交流活动,促进本土饮食文化与外来饮食文化融合发展,提高潮汕菜国内国际市场参与度;
(四)潮汕菜特色品牌经营者、行业协会、科研院校参与粤港澳大湾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潮汕菜文化交流,合作开发经营潮汕菜,扩大潮汕菜特色品牌的影响力。
Local Regulations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