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在文明旅游方面,自觉遵守下列文明行为规范:

(一)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和礼仪禁忌;

(二)在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场所内瞻仰、祭扫、参观时,遵守祭扫制度和礼仪规范,不亵渎英烈,不损害国家和民族尊严;

(三)出境旅游应当展现中华美德,维护国家荣誉和利益,不做有损国格、人格的行为;

(四)遵守边境地区管理规定;

(五)服从景区引导和管理,爱护景区公共设施,保护生态环境;

(六)爱护文物古迹,不得在文物古迹上刻划、涂画、张贴,不得攀爬、损坏文物,不得违规拍照、录像;

(七)旅行社和导游应当向旅游者告知旅游文明规范,讲解旅游目的地风俗习惯、宗教禁忌等注意事项,引导文明旅游;

(八)其他文明旅游的行为规范。

Local Regulations · 铁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