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古堆泉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应当优先满足居民生活用水,兼顾农业、工业用水和生态环境用水,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

引水工程或者当地地表水源能够满足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用水的,市、新绛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关井压采、水源置换等措施,禁止或者限制开采古堆泉地下水,保护和恢复古堆泉水资源。

在古堆泉水资源保护范围内,对未取得取水许可证的机井,电网企业不得受理用电业扩报装申请。

Local Regulations · 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