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自治机关保障各民族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自治州内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自治机关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
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自治州行政区域内的各宗教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Local Regulations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20,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