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参加对常务委员会会议议题的表决,并服从依法表决的结果。

会议主持人宣布议案交付表决后,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不得再对该议案发表意见,但与表决有关的程序性问题不在此限。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9,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