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4

Amended

本条例所称汉江干流是指汉江自发源地宁强县嶓冢山至西乡县茶镇新渔坝的河段。

本条例所称汉江支流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褒河、子午河、牧马河、湑水河、沮河、玉带河、酉水河、金水河、濂水河、堰河河、南沙河、老渔坝河等一级支流以及其他直接或者间接流入汉江的河流。

Local Regulations · 汉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