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1

In force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利用历史文化街区、工商业遗址、老字号店铺、历史风貌建筑等具有地方特色和历史文化内涵的场所,开发文化旅游项目和产品。

Local Regulations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