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违法建设防控和查处的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以及跨区域、重大复杂和市人民政府确定区域的违法建设案件查处工作。

县(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城市、镇规划区内违法建设的防控和查处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乡、村庄规划区内违法建设的防控和查处工作。

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违法建设防控和查处的相关工作。

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其职责范围内配合违法建设防控和查处的相关工作。

本条前三款所列负责违法建设防控和查处工作的行政机关,统称为防控查处机关。

Local Regulations · 贺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