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7

In force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对水量、水压的要求超过公共供水管网正常服务压力的,建设单位应当配套建设二次供水设施。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应当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和工程技术规程的要求。

Local Regulations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