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

因工程建设施工可能影响供水设施安全的,建设、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当与供水企业商定相应的保护措施,施工时应当通知供水企业派员到现场指导监督。

建设、施工单位在建设施工过程中造成供水设施设备损坏的,应当及时通知供水企业修复,并由责任方承担修复费用和因此造成的损失。

Local Regulations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