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

黄河修堤筑坝、防汛抢险、涵闸建设、河道整治工程、防洪道路等工程占地以及取土,由当地人民政府调剂解决。

因修建黄河河道整治工程增加的可利用土地,属于国家所有,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优先用于河道整治工程。

Local Regulations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