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2
In force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约定的健康管理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引导符合条件的二级以上医院医疗卫生人员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开展签约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多渠道收付费机制。签约服务经费由医疗保险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等分担。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给予适当财政补助。
Local Regulations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