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3

In force

因特殊情况设置临时无障碍设施的,应当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

因特殊情况临时占用无障碍设施的,应当符合本市有关规定,并设置护栏、警示标志或者信号设施,采取必要的替代性措施。临时占用期满,应当及时恢复原状。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