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地热水资源的义务,对违法行为有检举的权利。

在保护和管理地热水资源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Local Regulations · 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