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

业主大会筹备组组建所需经费,由建设单位先行垫付;无法确定建设单位的老旧小区等,由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垫付。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后,所垫付费用从物业服务区域公共收益中支出。

建设单位以及物业服务人应当协助业主大会筹备组工作,提供设立业主大会必须的文件资料,并在物业服务区域内提供相应的人力、场地支持等保障措施。

Local Regulations · 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