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9

In force

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状况和部门职责,明确部门监管范围,并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对容易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

Local Regulations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20,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