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

危险化学品应当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内,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应当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并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

危险化学品商店内只能存放民用小包装的危险化学品。

Local Regulations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20,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