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土地权属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组织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处理。

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争议,争议各方没有证据证明土地归属,又调解不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其归属。

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