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鼓励相关行业组织、企业和个人挖掘侨乡广府菜制作技艺、民俗等,支持符合条件的制作技艺、民俗等申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列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侨乡广府菜项目,其保护单位和代表性传承人应当依据法定权利和义务开展传承、展示和传播活动,由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进行指导、监督,并开展考核评估。

代表性传承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各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取消其资格,重新认定该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丧失传承能力的,可以依法重新认定该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

Local Regulations · 江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