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商务、农业农村等主管部门,推动与侨乡广府菜相关的农业生产、食品加工、旅游休闲、餐饮服务等产业联动发展,开发美食休闲旅游精品线路,发布侨乡美食地图。
鼓励侨乡广府菜生产经营者结合侨乡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海上丝绸之路史迹点、古镇古村落等本地文化和旅游资源,发展以侨乡广府菜为主题的餐饮店和农家乐,促进旅游和消费,带动本地经济发展。
鼓励制作陈皮饼、烧饼、鱼皮饺、钵仔糕等本地特色小吃以及黄鳝饭、外海面、濑粉、烧鹅等本土传统美食的相关企业和从业者改善食材、改良技艺、改进设计,探索品牌化、标准化、产业化经营模式,形成有规模的连锁经营。
Local Regulations · 江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