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推动乡村振兴资源投入侨乡广府菜本土食材生产基地建设,规划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提高本土食材产业市场供给。

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培育和保护本土优质特色食材,推动陈皮、大米、鳗鱼、鹅、茶叶、禽蛋等特色优势农业产业发展,促进江门牛大力、杜阮凉瓜、甜水萝卜、台山蚝、大沙茶、鹤山粉葛、恩平簕菜等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和品牌运营,提升农产品价值。

商务、农业农村、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与供销合作社以及其他相关市场主体的合作,推动建设侨乡广府菜本土食材采购、配送、溯源的供应链服务平台,推进本土食材产供销一体化。

Local Regulations · 江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