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预算报告中说明上一年度债券发行、资金使用和偿还、债务风险等情况,本年度举借债务的主要用途、偿还计划等情况;在预算草案中报送债务执行情况表、专项债务表、政府债务预算收支安排情况表等报表。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