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9

In force

单位、家庭和个人产生的废旧家具等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大件生活垃圾,应当预约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生活垃圾分类服务单位等上门回收,或者投放至管理责任人指定的地点,由管理责任人交付给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生活垃圾分类服务单位。

自治县人民政府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公布大件废弃家具收集、运输单位的名单、联系电话和投放地点,并对收集、运输单位加强监督指导。

大件生活垃圾的管理责任人按以下规定确定:

(一)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办公场所,其单位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为管理责任人;单位自行管理的,单位为管理责任人。

(二)住宅小区由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为管理责任人。

(三)道路、广场、公园、公共绿地、公共水域等公共场所,其管理部门委托服务单位管理的,服务单位为管理责任人;管理部门自行管理的,管理部门为管理责任人。

(四)客运站以及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公共场所,其经营管理单位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为管理责任人;经营管理单位自行管理的,经营管理单位为管理责任人。

Local Regulations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