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电网设施建设的行为:

(一)非法侵占电网设施建设项目依法征收的土地;

(二)涂改、移动、损害、拔除电网设施建设的测量标桩和标记;

(三)破坏、封堵施工道路,截断施工水源、电源或者通讯网络等;

(四)破坏在建电网设施;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危害电网设施建设的行为。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