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供销合作社应当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坚持为农服务,实行政事分开、社企分开,完善治理机制,拓展为农服务功能,建设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

供销合作社应当依法开展经营服务活动,承担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依法授权或者委托的事务,发挥经营性服务功能和公益性服务作用。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