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产生餐厨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餐厨垃圾源头减量义务。
推动“光盘行动”。从事餐饮服务、集体供餐等单位和个人应当引导用餐人员按需适量点餐、取餐、餐后打包,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改进供餐方式,按照标准规范制作食品,合理确定数量、分量,提供小份餐等不同规格选择;对有浪费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提醒、纠正。消费者应当文明消费,合理点餐、取餐,减少餐厨垃圾的产生。
Local Regulations · 淮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