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8

In force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水库水量、水质监测,发现水质达不到规定保护目标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通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治理措施,保证水质安全。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3